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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

  • 發布單位:本所
  • 資料提供單位:衛生局

桃園市政府衛生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保障性別工作權平等,防 治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發生,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, 建立申訴管道,並確實維護當事人之權益,特依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十三條第一項、第三十二條、性騷擾防治法第七條第二項、性 騷擾防治準則第四條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 法訂定準則第二條,訂定本要點。